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保障公民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自1993年实施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功能不应仅仅局限于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维持社会稳定,更重要的是应该激发受保对象的就业积极性,让他们重返劳动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