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性反思批判视域内,“民族”和“共同体”各自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有其确定的内涵和所指。现代公共哲学对于民族与共同体问题的全面关注和有效介入,必须从核心理据探寻、话语逻辑确立以及实践—价值论意义辨析、澄明等方面,有效借鉴“多元现代性”理论的理念和分析范式,确立深度全球化时代“民族”与“共同体”关系问题上应有的典范性和前瞻性意义的理论立场和相应方略。这意味着特定历史时期,历史整体性意义上民族与共同体各自的发育和成长形态,内在关涉着其自我认知和自我觉悟的水平,同时反映、代表和体现着民族与共同体主体自我的文明、进化程度。而对于现代民族和共同体之间相互冲突关系的确当性理解和处理方式,则更是全球范围内作为现实“类主体”的世界历史个人、民族国家等,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对于获取、捍卫、实现其合法、正当性基本权益的觉醒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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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高等研究院; 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