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G村两起生死仪式的案例分析发现,在日益个体化的村落社会,民间仪式经历了"结构—反结构—再结构"的转型。村落社会通过体化实践的传承机制,依托社会边界的强化、社会记忆的传承及个体情感的"表演"等路径,实现了民间仪式的结构生产。但在村落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生死仪式的事件化呈现、仪式价值的去魅化及仪式功能的功利性等特性不断显现,民间仪式在实践中又呈现反结构的面向。在村落社会大转型的背景下,村落共同体也在城镇化的解构中进行重构,情境性共同体的建构也就成为生死仪式再结构化的重要体现。在乡村振兴的时代背景下,乡风文明的治理体系的构建,需要充分尊重乡村社会的内生特性,进而引导村落共同体的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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