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盐课与茶课在元代的赋税体系中十分重要,特别是盐课“每年收的钱,盐课办着多一半”。由于贩盐利润极为可观,因此在食盐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一直伴有营私舞弊行为。从管理盐场、盐仓的场官、仓官,到负责发卖盐引、征收盐课的盐运司官吏,以及地方的管民官、管军官,直至中央省台及六部的贵族官僚都有不同程度的营私舞弊行为。盐商客旅、船夫脚力、煎盐灶户也大量卷入其中。榷茶中的营私舞弊行为则主要表现为伪造涂改茶引、茶据、茶由、贩卖私茶。

  • 单位
    武汉工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