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施行将等级保护工作提升到法律层面,随后9个相关国家标准先后完成修订,原档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文件的局限性逐渐凸显。在分析当前档案信息化建设面临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新技术环境与我国等级保护2.0体系要求变化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法规标准层、对象层、保障层、制度层、目标层的档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框架,梳理了档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角色和流程,提出了重视新技术档案安全扩展要求建设、构建纵深互补的档案安全防御体系、保证档案系统内外一致的安全强度、健全长效的档案安全集中管理机制的档案网络安全建设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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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南大学; 湖南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