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2015年新版《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以卫生行政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且败诉率也有增长,给卫生行政部门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从行政角度看,卫生行政部门频繁涉诉,行政行为违法导致无效或被撤销,严重影响其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降低了行政效率;从经济角度看,原本可在诉前避免的法律风险进入诉讼阶段,造成卫生行政部门诉讼成本和矫正赔偿带来的行政成本"双增"的消极局面;从社会角度看,若卫生行政部门涉诉频繁,无论最终是否胜诉,都会降低公众的认同度,损及其行政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