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2年3月17日,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公告(原文链接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qtggtg/20220317110344133.html?type=pc&m=),明确了中药材(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规范化生产要求,包括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规范”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