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是我国卫生法治领域的一大难题,制约着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当前,"两法"立法衔接不足、在证据的适用与转化上的分歧较为严重、检察监督的乏力以及频繁的运动式治理增加了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的难度。解决这一问题,应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两法"证据衔接制度,推进检察监督改革以及加强开展常规性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