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遗嘱信托制度被誉为"从坟墓里伸出的手",在委托人死亡后仍然在一定程度上"支配"信托财产。我国的遗嘱信托制度已经在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明确确立,但是我国的遗嘱信托制度一直都未能有效普及,主要原因涉及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制度缺失等多方面的因素。然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的支持下,将公证制度引入到遗嘱信托制度是一个有效可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