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家立法能力建设的挑战与路径

作者:曾林翊晨; 江国华
来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 46(02): 84-88.
DOI:10.13715/j.cnki.jxupss.2022.02.012

摘要

十九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为保障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必须加强国家立法能力建设。立法能力的构成主要包括立法权力能力、立法行为能力和立法责任能力三个方面。新时代立法重点的动态变化与立法需求的不断增长对立法能力建设提出了新挑战。立法主体充分享有立法权限,及时推进法规的立改废释,是立法权力能力建设的新要求;立法适应改革变动、耐受改革冲击,最终引领改革继续深化,是立法行为能力建设的新任务;立法预留试错空间,合理规控错误风险,是立法责任能力建设的新使命。推进国家立法能力建设须统筹协调好三大能力间的关系,逐步完善立法授权,强化立法主体建设,建立健全立法责任机制与立法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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