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开证行在开出此类修改时,可以适当添加针对通知行的约束性条款,避免因通知行操作不当带来兑付风险。作为开证行,经常会应申请人的要求对已开立的信用证做出修改,其中有些修改会涉及到受益人的变更。虽然UCP600对信用证中可以修改的内容并没有过多限制,但在日常工作中,笔者接触到一些与此类修改有关的实务操作,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思考。与其他修改相比,变更信用证受益人的修改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