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检验具有净化设备的手术室中无菌物品在净化的无菌物品存放室中存放期延长至1个月的可能性。方法:分别于无菌实验包存放至18天、21天、24天、28天和30天进行采样做细菌培养。每一时段采样的例数不少于30例。因此,5个时间段的总例数为151例。实验包内的物品为器械或棉织物。结果:151个灭菌实验包在各时间段的细菌培养结果均阴性。结论:在具有净化设备的手术室中,无菌物品在净化的无菌物品存放室中存放期延长至1个月有其可行性的依据,需其他同行及专家的进一步印证与推广。

  • 单位
    天津市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