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哲学认为法律是物质生产劳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律不是像资产阶级法学家所说的那样是永恒理性的反映,是恒定不变的社会法则,法律发展变化的总体趋势是由人类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发展变化与法律自身内在逻辑相互作用决定的,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的特点是由那个时代的物质生产劳动方式决定的。法律发展演化的具体轨迹是法律自身内在逻辑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各种文化现象合力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