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互惠理论分析框架,采用扎根研究与多案例研究方法,针对公对公、委托经营、公对私合作类型的三家案例,对合作不同阶段合作方的互惠行为及其演变过程进行探析,厘清互惠行为对合作结局的影响。研究发现,不同合作类型下,合作方所有权性质不同,做出的互惠行为调整有所差异,从而影响合作方的态度和合作结局。公对公合作中养老机构决策自主性和灵活性较低,易出现互惠强度的不对等,从而影响合作方的态度,合作易破裂;委托经营合作中民营合作方建设压力较小可以集中于机构运营,加之政府提供持续互惠,合作容易顺利推进;公对私合作中,民营养老机构自主性和灵活性较强,双方可以通过资源互补实现共赢发展。建议:对于公对公合作类型应扩大养老机构服务范围,给予更多运营自主权;对于委托经营合作类型政府应针对合作不同时期精准施策,持续助力机构发展;对于公对私合作类型政府应出台相关技术标准,使得合作双方有据可依,医养结合机构应不断拓展合作范围,实现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