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忠恕之道”是孔子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孔子在《论语·卫灵公》篇中解释过“恕道”:“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关于“忠道”的内容,孔子却并未明确说明。此问题经后世儒家学者不断地阐释,最终形成了两种代表性的表述。一种出自南宋大儒朱熹,他将“忠恕之道”概括为“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另一种是以冯友兰先生为代表的一批近代学者,将“忠”与“恕”分别视为两个内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而“己欲立而立人”是“忠”。这两种表述各有优劣。冯先生等人的表述简洁清晰、结构对称、紧扣原文,但是缺乏一定的理论深度。而朱熹的解释思虑周全系统性强,可以应对更多的挑战与质疑,却也过于庞杂支离,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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