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颁行8年之后,<建筑法>与建筑市场管理、其他建设法规已不能很好地协调,存在诸如调整范围过于狭窄、工程保证担保规定缺乏、肢解分包规定不合理等问题.基于此,国家有关部门已启动<建筑法>的修订工作.本文分析了<建筑法>的不足,将修改内容分为全法的结构性修改和条文的根本性修改,并对于具体修改方案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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