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立的是"仿单位制"的庇护—依赖关系,它只是治理方式匮乏之际的无奈之举,不应当成为一种长期战略。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的核心思路,就是通过改变治理主体来改进治理方式;但是治理主体的改变,必须以治理方式的改进作为配套。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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