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预[2022]112号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