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兰州市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情况,为今后有效治疗和干预,减轻对社会的危害提供依据。方法收集从2006年3月~2010年7月入组国家"686项目"且符合病历诊断复核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表总体危险度≥4患者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收集患者216例,男性156例(72.2%),女性60例(27.8%);年龄18~78岁,平均年龄(39.9±11.0)岁;研究对象中精神分裂症有151例(69.9%),占多数;有81.9%的患者未能坚持门诊随访;肇事肇祸行为以伤人、毁物为主。结论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情况十分严峻,始终潜伏着不稳定的因素,应加强社区对精神病患者的监管和政府对精神疾病患者的积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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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