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农户的创业行为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介机制和调节机制视角下,数字普惠金融从个人特性、社会环境和金融素养等多维度全面提高了农户的创业概率,增加农户金融服务可得性、缓解融资约束等。同时,在互联网技术的助力下,数字普惠金融极大地提高农户信息可得性、缓解社会网络对农户创业的限制。因此,政府应着力扩大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覆盖面、深度和数字化程度,创新数字金融服务模式,挖掘数字金融服务潜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居民合理配置金融资产,正确树立创业意识。通过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体系的成熟与完善,助推农村地区的“双创”发展,使之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