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承继了商周以来敬天爱民思想的基础上,孟子将天作为政治正当性的最高位阶,从天的超越性和内在性角度论证了天对政治权力、治理制度以及治理行为的规制作用,且在天民相维的话语下阐发了民意与天意的一致性,并由此构建了符合民众利益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意在凸显民在国家中的主体性地位。为了保证制度良性、稳定地运行,孟子从身体政治角度展开了对君臣之道的探讨,阐述了他们在国家治理中所肩负的养民、教民之责,意在通过君臣这一行为主体来推动和保障惠民、利民制度的运行。孟子的治道观为此后儒家思考政治问题奠定了轨制,且为明清之际的儒家从政道角度思考民本问题提供了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