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年全国祛斑美白化妆品不合格情况分析

作者:孙晶; 刁飞燕; 王小兵; 于海英; 何慧*
来源:预防医学论坛, 2021, 27(10): 733-736.
DOI:10.16406/j.pmt.issn.1672-9153.2021.10.006

摘要

目的分析宣称祛斑美白功效化妆品不合格情况,为化妆品靶向性监管提出建议。方法收集2016~2020年国家药监局官网公告的监督抽检不合格或问题化妆品3 469批,其中宣称祛斑美白化妆品277批,对不合格项目、产地、剂型、采样点类型、销售地及地域类型、假冒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不合格的祛斑美白化妆品共277批,占不合格总数的7.99%,其中套装占比37.91%(105批);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汞(172批)和糖皮质激素(103批),检出抗生素(4批);标示广东产占比最多为79.10%(219批),其次是黑龙江(18批)和上海(15批);剂型主要是膏霜类占比最高为73.28%(203批),其次为贴膜类(41批);采自专卖店和百货商店的批次最多,分别占比52.35%(145批)和11.91%(33批);批发市场的假冒产品比例(72.73%)最高;采自地级市、县及县级市的不合格产品数量(114、81批)高于其他地域类型,且乡镇与县及县级市的假冒比例最高(39.58%、38.27%);采自西藏的不合格产品总数(27批)及假冒比例(92.59%)均较高。结论祛斑美白化妆品的安全风险主要是非法添加汞和糖皮质激素,产地和销售地分布有集中趋势。

  • 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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