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1世纪以来,我国密集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文件,推动教育治理的现代化进程。政府主体在高职教育外部治理过程中承担着主体责任,各级地方政府应尽快让中央"放管服"精神落地,公布地方政府的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服务清单和资格清单,完善高职教育法制和监督机制;通过构建行业企业参与的激励机制,推进高职院校治理体制改革,校企合作培养"双师型"教师,调动市场组织合作办学的积极性;此外,还要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对高职教育的评价,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作用。厘清外部治理三方主体的责任,可以促进各方共同推进高职教育外部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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