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权包括税收立法权、执法权和征管权。税权划分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税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安排问题。税权划分应该尊重一国的社会经济现实基础。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对税收征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进行了重新的分配,地方政府获得了一定的税收征管权,但税收的立法权依旧归于中央。适应分税制改革的需要,地方政府应该获得适当的税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