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在职教育培训在公安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当前公安在职教育培训未能充分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发展要求,存在分层培训不到位、目标定位模糊以及考评机制缺位的问题。有必要立足公安在职教育培训的四方参与主体,优化课程建设、加大对教育培训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健全相关考评机制,“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增强公安在职教育培训工作实效。

  • 单位
    苏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