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阐述了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几种大数据、人工智能给人民法院审执工作带来负面效果的具体表现,分别从增加法官工作量负担、给当事人带来不合理诉累、降低了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可能对法官作出错误引导等几个方面来列举介绍,并且结合"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大数据分析系统"和法院的电子送达两个现实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予以分析,查摆产生负面效果的问题原因,进而建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在法院工作流程中的推广铺开不应操之过急,而应加强试点,逐步升级,稳中求进,使之更适应当前各地法院工作的现实状况,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