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需以自贸区为试验平台,建立相关匹配的法律制度,比如,明确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准入条件、摸索国际仲裁机构入驻自贸区的存在模式、引入临时仲裁等。临时仲裁制度与常见的仲裁机构仲裁相比更加的高效、便捷、自由,更能够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四川自贸区作为我国新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具有鼓励创新的政策优势,在四川自贸区引入临时仲裁具有现实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