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3年,李赵壁、纪根垠主编的《山东地方戏曲剧种史料汇编》中,将山东境内的戏曲剧种分为弦索系统、梆子系统、肘鼓子系统、由民间演唱形式发展而成的剧种以及"其他",此后一直被沿用。它是建国后山东省文化局戏曲编写组理论研究者的重要研究成果,对于厘清山东地方戏曲的发展脉落、寻找剧种之间的关联与差别,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多年来在实践应用和学术研究等方面都起着积极的理论指导作用。但是,这种分类方法中存在着两个分类标准的问题,而且30多年过去了,戏曲剧种的存续是动态变化的,原来的分类已不能完全涵盖现存小剧种,因此本文在充分认可和尊重现行分类方法的前提下,也是在对现存山东地方戏曲剧种发展历史及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这种分类方法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 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