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实践中因对第三方存证平台的中立性存疑,以及对电子证据来源及相关存证技术了解不足,导致电子证据第三方存证尚未取得普遍认可。对此,应当构建电子证据第三方存证的司法审判规则,重视真实性审查,以统一的评判标准客观认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