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公益诉讼中公法上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时,存在集体运动的现象,即请求权主体和给付主体不对应,且多个主体。此外,追缴通知书还存在内容不明确、依据不明确等问题。追缴通知书在法律上该是何种性质的行为,即应以何种行政行为形式主张返还请求权?借鉴德国的"反面理论",以给付行政处理形式之源,导出请求权行政处理形式之流。即以行政处理的书面方式作出追缴通知。同时,以程序正义确保追缴通知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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