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2〕177号晋江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晋政地〔2021〕2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晋江市境内农用地33.2307公顷(其中耕地27.2417公顷)、未利用地1.85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晋江市罗山街道山仔社区水田2.1831公顷、水浇地0.0461公顷、旱地3.4032公顷、园地0.0489公顷、林地0.067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