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借条的民间借贷和借款型诈骗在表现形式上非常相似,二者都有借条,但有借条的借贷究竟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是构成以借条为名的诈骗罪,主要在于区分行为人在借钱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目前,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没有现成的、直接的法律推定可套用,但由于借款型诈骗本身就是诈骗,仍然反映诈骗的一些共同特点,因此,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的用途、面对出借人催还的态度、借款时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等方面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