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自动驾驶伦理中有一个知名度与认同度都很高的观点:算法迭代会导致自动驾驶责任主体缺失。重审发现,该观点混淆了迭代过程与算法能力。算法供应商虽然难以控制机器学习型算法的迭代过程,却仍能控制最终获得的算法能力的水平,包括感知识别型算法的识别准确率,路径规划型算法与行为决策型算法的合理程度。在健全的算法产品准入与质检制度下,算法供应商对算法产品承担有限的产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