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认定防卫过当的问题上,司法实践中呈现"唯结果论"的态势。"唯结果论"存在诸多问题而备受诟病,以至于司法实践在认定防卫过当的问题上亟需走出一条救赎之路。"唯结果论"背后的"法益权衡"理论究其实质并不能为正当防卫正当化提供支撑。正本清源,正当防卫正当化在于"保护原则"、不法侵害人的"被害人承诺";防卫过当判定的唯一要件在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必要限度"基于不法行为强度、可获救济可能性等多要素的综合判断;"明显超过"的评价立于社会对防卫人施行防卫行为的可容忍程度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