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李某因经商缺乏资金向同乡蔡某借款,蔡某念及同乡情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其提供了借款。收到转账后,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1%,1个月后归还本金利息,李某向蔡某出具了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偿还部分本息,但仍有20余万元欠款一直未偿还。蔡某多次催讨,但李某刻意回避蔡某,并删除其联系方式。蔡某无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李某偿还蔡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