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在我国,行政机关负担起对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由于实践中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作为,造成了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结果。为解决这一问题,经过理论的提出、试点改革等实践,我国于2017年确立了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本文立足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司法实践,着重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面临的立法不足、线索收集渠道单一、检察建议效力需要增强和事后监督不完善等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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