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晋时期的创作理论与画评大多反映上层士族的审美旨趣,在创作观念上注重非技法层面的能力。唐代张彦远将这一源自士族群体的审美观念视为论画标准,将画家身份与作品成就形成对应关系,提出了“贵士轻庶”理论。北宋时期,苏轼接受张彦远“贵士轻庶”的思想,提出了以“士人俊发”思想为核心的“士人画”理论,并且改变了单以门第品画的方式。他是从士大夫群体“重理”与“寄情”两个重要创作原则出发阐述“士人画”的审美内涵,凸显了其画论的逻辑性与客观性,也为“士人画”超越“画工”绘画的格局并最终风格化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