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市政办发[2017]95号2017年10月25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