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利益的差异性和股份的流动性较弱,使公司的控制股东的权利提升,打压少数股东。但我国现行公司的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对少数股东的权利的保护力度较低,在司法实践中已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股东权益的侵害案件。由于对股东固有权的有关理论探讨较少,对其产生了误读以及实践中的偏差。本文主要分析了上述问题,以帮助理解股东固有权制衡资本多数决,推动少数股东保护制度的完善。

  • 单位
    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