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知》明确,各部门、各区要统筹指导所属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年度农副产品采购总额15%的比例,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