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参考文献不论引用几条,一律于文后列参考文献表(顺序编码制),只有1条时,序号写为1。参考文献中的作者按姓前名后书写,3名及以下者全部列出,3名以上者只列前3名后加,“等”或“ざじ”(日文),“et al”(拉丁语系),“цдр”(俄文)。参考文献务以亲自阅读的近年文献为主(论著一般8~10条,综述20~30条左右),参考的编号按照在正文中首次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排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以角码注明,并按引用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文献务请与原著核对准确无误。日文汉字请按其原文书写,切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西文杂志名称的缩写按《Index Medicus》。西文应打字,不要缩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