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省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表彰,其中很多创新的政策与做法值得肯定。然而,作为一种新生制度,在其运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河长制的政策依赖明显,法制保障不足、河长制问责与考核机制不完善、河湖治理资金保障不足、投资渠道单一、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等。对于目前河长制政策存在的不足,文章认为,应该通过推进河长制专门立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强智慧河湖体系建设等路径使水环境治理实现良治与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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