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推进广播电视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广播电视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共同研究,印发《江西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通用+广播电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