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罗马法传统中的法权合一传统、权诉合一传统和人与物二分传统对权利概念和权利分类标准的形成而言具有本源性。现代法学以不同术语区分的"法"和"权"两个概念在古代罗马法中是统一在拉丁语"Ius"一词表达的概念中的,这种法权合一传统的影响至今仍驱之不散。罗马法特定时期中的"诉(actio)"一词包含了现代法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