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虽然相较于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但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其不仅在实然上扮演着执行生态文明公共政策的角色,而且在法律渊源、国家建构、系统论法学、公共治理等一般性视角的生态化拓展角度,以及党对环境司法的高位推动、宪法上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实现和新型生态利益诉求的回应等特殊性视角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就环境司法的实践而言,在生态文明公共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式政策实施型环境司法也随之兴起,其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和服务功能愈益重要。中国法院执行生态文明公共政策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在此基础上,亟待对中国法院执行生态文明公共政策的典型方式、正向功能、功能限度等基本原理以及功能补强、困境破解等优化路径进行理论概括和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