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府发〔2022〕3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我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