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2021]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