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3]12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评标办法应当有利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得在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方面设置歧视性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