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于2012年10月8日新发布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简称124号令)。在下发123号令和124号令的同时,下发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文件中规定,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新规定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但是在当前国内环境下实施难度很大,"闯黄灯"处罚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