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罚权适用具有有限性,适用不当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害,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必须对此加以有效的节制。社会正义和高昂成本成为制约刑罚权发动的两个重要元素。在适用刑罚权时必须坚持一定的立场:以宪法为纲、遵循罪刑法定原则、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接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法谦抑性原则的牵制。